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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省学生资助政策大全

发布时间:2020/09/10

2021年河北省学生资助政策大全

学前教育阶段 

资助对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原则上每生每年500-1000元。资助资金优先用于直接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不发给儿童或其家长。 资助比例:受助儿童占在园儿童的10%左右。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家长或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申请。

义务教育阶段 

(一)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从2020年春季学期开始,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735元、初中每生每年935元,均含取暖费85元),学校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和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特教1500元/年)。

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500元/年,初中625元/年。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高中教育阶段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市、县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资助比例: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左右。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三)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资助比例占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数的15%。我省纳入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的22个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申请方式:开学后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四)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 

资助对象:全省公办、民办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至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民族地区就读的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 

补助标准:从2021年春季开始,免学费补助资金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测算。农村学生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申请方式:开学后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五)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政策 

1.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申请方式:高考录取后,学生向高中毕业学校申请。 

2.大学新生入学救助 

救助对象: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一次性救助。 

重点在以下困难学生中实施救助: 

1.建档立卡家庭(含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5.烈士子女;

6.家庭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特殊情况导致入学困难的学生。 

救助标准:一次性救助标准每生2000-3000元,具体数额由县评定小组确定,主要解决大学新生报到的路费、学校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等。 

申请方式:高考结束后,学生登录“河北省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网址http://dxxsjz.hee.gov.cn)或向毕业学校申请。

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资助范围: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在省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资助内容: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普通高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申请。